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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这些礼,不能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对违规受礼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原文链接】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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