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法律法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水平,5月11日下午,市中医院特邀请法律顾问程晨阳律师作“医疗行为中所涉及的民事法律知识”以及“医患权益”等专题培训。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各支部书记计7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由副院长徐华兵主持。
程晨阳律师就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变迁、归责原则、鉴定分析等做了精辟的分析与解说。重点指出了在临床执业中医患沟通以及医疗活动中注意义务的重要性,告知义务中告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疾病的诊断,包括医师知道的或者应当知道的;拟采取诊疗措施的目的、方法、利益和风险,以及拒绝该措施的风险和利益等,同时指出在告知中注意既包括书面说明,有时候也包括其他适当形式的告知。
在最后的以案释法中,程晨阳律师用现实中的案例,阐释了因未尽告知义务或未尽到注意义务而产生的后果。
此次培训,强化了医院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培训将有利于医务人员对日常工作中医疗风险的有效防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促进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