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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中医院党委“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促进党建工作与医疗卫生工作深度融合,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医德医风优良、专业能力突出、示范引领较强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决定在医院各支部、各科室及医共体分院实施“双培养”(把优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成党员,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成科室管理骨干)工作,着力以“双培养”强化医院党建基础,进一步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三有三着力”,即坚持德才兼备选人用人导向,“有意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层次”培育人才梯队,“有系统”运行培养机制;通过实施“双培养”工作计划,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骨干发展成党员,进而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结构;同时,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培养成专业技术人才骨干,整体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形成医院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为加快医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组织实施 
  (一)精选培养对象
   各支部(科室)要扎实开展对“双培养”对象的摸底工作,逐一分析非党员业务骨干的政治表现和思想状况,把政治觉悟高、带动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定为党员培养对象并登记造册;要对每一名在职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专业水平摸底测评,把符合条件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党员专业技术人才确定为科室骨干、学科带头人,着力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着力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锻炼。各支部可以每年按照在岗党员人数的10%-15%的比例考虑安排;各科室、各分院可以每年按照非党员业务骨干人数的20%以上的比例考虑安排,重点培养临床一线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对无党员科室要逐年减少。培养对象原则上具备以下条件:男性45周岁及以下,女性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建立培养机制 
    各支部、各科室、各分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双培养”工作,并对纳入“双培养”的人员实行跟踪培养,并建立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干部带群众的“一抓一管一带”机制,通过支部委员与非党骨干医师结对子,医疗业务骨干与党员结对子,逐步形成业务骨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争做业务骨干的良好氛围。各支部要为每一位“双培养”对象指定至少一名培养人,培养人须是党员干部,要担负起对“双培养”对象情况分析、谈话教育、业务指导、促其进步的责任。 
    (三)加强分类培养 
     各支部、各科室、各分院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双培养”对象,分别确定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培养责任和完成时限等。对于“双培养”对象中的非党员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要经常性地开展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培训,如组织非党员“双培养”对象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对有潜力成为优秀、骨干医师的党员,要在医疗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更多帮助,加大对他们医疗业务培训力度,提供其更多成长机会,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加强党性锻炼,促其快速提高。同时,要在职称晋升、干部任命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 
    (四)搭建成长平台 
     各支部、各科室、各分院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搭建“双培养”实践载体平台,优先安排“双培养”对象参加各类医疗业务学习、培训和进修,助力“双培养”对象尽快成长为科室工作的领头雁和医院事业发展的急先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以医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为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院长、各支部书记及团委书记为成员的“双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双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办),由党办、人事科、医务科和护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支部、各科室、各分院要加强对“双培养”工作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实施“双培养”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和医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摸排登记和申报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双培养”工作实施。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注重引导党员、专业技术人才充分认识到“双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发动宣传,积极组织参与,形成良好氛围。对“双培养”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的“双培养”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医院党委将对各支部、各科室、各分院“双培养”工作实施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将“双培养”工作实施情况和成效作为各支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双培养”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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