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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中医院2021年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新建网页 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关于潜山县中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8〕266号)、《关于规范公立医院周转池管理的通知》(庆编办〔2019〕28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和招聘岗位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名,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如下: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岗位所需要资格条件

学历

专科

本科

年龄

其它条件

6

急诊科、影像科

全日制专科
 
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内

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8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潜山市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市中医院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场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潜山市中医院综合楼十一楼人力资源科,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678号;报名时间:2021年 8 月4日- 8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 月 4日至2021年 8月 14日,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QQ邮箱616046752@qq.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所有网络报名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潜山市中医院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全日制专科须有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2021年相应资格证考试合格成绩单 
   (2)本人亲笔填写的《潜山市中医院2021年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报名之前自行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潜山市中医院2021年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个人征信材料及公安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其他材料,须在考察环节提供。 
   (3)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自荐材料一份。
     4.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面试)
     1.面试时间 
     根据报考情况,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3.注意事项 
      为保证面试公平公正,面试形式及要求确定后,及时在潜山市中医院网站及潜山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提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自觉佩戴口罩、领取健康码、测体温、不聚集、必要时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报告)。 
  (四)成绩 
    考生面试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递补等环节。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学历高的优先。如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4.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市中医院等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健委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拟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潜山市卫健委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委驻卫健委纪检组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潜山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潜山市卫健委:0556-8938519(人教科)
   潜山市中医院:0556-8935708、0556-8921071 
   监督电话:0556-8939069、8934556(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潜山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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